冬季防火实施方案模板精选
冬季防火实施方案模板精选
工作方案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的安排和打算,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篇一】
为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法》及《**县**-**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方针,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确保12小时火灾扑灭率控制在95%以上,确保本年度(**年10月1日至20l9年9月30日、重点防火期**年10月1日-**年4月30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建森林防火领导机构
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以片为单位下设8个营、18个连(见附表),下设营连必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八项职责。
三、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1、开展防火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把森林防火的各种规定、火源管理制度、防火扑火的基本知识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镇各连刷写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240条,每个连20条,镇防火指挥所新刷固定标语10条,镇设固定防火牌10块。林区村组每户张贴一份“十不准、八不烧”的规定。每所学校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学生利用路队进行宣传。
2、组建护林队伍和扑救队伍。各村落实2名以上专职防火护林员,要求责任心强,年龄60岁以下。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立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中队,要求责任心强,年龄55岁以下,有防火扑火经验,备齐装备。每村成立2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突击队,要求责任心强,年龄55岁以下,有防火扑火经验,备齐装备。镇村两级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切实保障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保证应急队伍和护林队伍的建设经费,补充、完善防火装备,不断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
3、加强林区防火巡查,严格控制林区火源。我镇在国庆、元旦、腊八、清明等时段既是野外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我镇森林防火的关键期,森林防火必做到“预防为主、严防死守”,大力推进“五个一”的办法加强火源管理:即一块牌子(火种检查站)、一个袖章(高调配戴)、一个本子(登记进林出林人员和车辆)、一份宣传资料和一条硬规定(鞭炮严禁上山)。高火险天气期间各区域防守干部和防守护林员坚持日常巡查,严格管控敏感时段,清明期间,要在全镇林区大力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倡导用鲜花代替烟花鞭炮祭祖的方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严格管控高危人群,对痴呆聋哑以及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实行专人管控,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4、严格监管,科学扑救森林火情火灾。重点防护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不定期开展防火工作督查,镇村两级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科学指挥调度。一旦出现火情火灾,镇、村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赴火场一线,科学制定扑火方案,组织专业和半专业队伍投入扑救,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把火灾损失降至最低。
四、加大火案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狠抓火案查处,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有火必究、有案必查”的原则,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追究肇事者的法律两种。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篇二】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依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值班守岗
1、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森林防火事项纳入镇党政综合值班重点事项,值班人员均必须熟悉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处置规程;均必须作好值班记录,无火记平安。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值班守岗,确保火情报警信息和火灾处置指令信息通畅。
3、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警信息,务必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报告,并及时查明火情位置、火情态势;重要火情务必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务必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扑救指挥程序,立即通知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整装待命。
5、重点防火期内,林区乡镇必须保障十名以上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员辖区内待命。
二、森林防火指挥所
指挥所成员及职责:
**
三、森林火灾扑救
1、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务必于接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就位。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员,务必于接通知后半小时内集结出发。
2、副指挥、现场综合协调组组长、森林消防半专业队队长或副队长、火场向导员先行前往火场察看火情火势,总指挥、半专业队全体队员随后跟进。
3、总指挥到达火场后,迅速对火情火势、火场周边态势作出判断,并下达扑救处置命令。
A、半专业队进行扑救。
B、半专业队控制火场周边;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向上级报告并请调专业队。
4、县级专业队到达扑救现场,现场总指挥提级为副县级或县级领导。
5、火灾明火扑灭后,组织半专业队员和其他合适村民,清理余火并看守火场,谨防死灰复燃。
6、保障扑火队员和其他参与救援者之安全,保障扑救物资与设备、饮用水和食物供给,保障交通通讯畅通。
【篇三】
一、总则
(一)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街道、村居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大小”。
(三)适用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般级别以上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区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总指挥,公安分局局长、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经贸发展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社会事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宣传部、文化体育旅游办、开发区电视台、教育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农林水务局、交通办、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经发环卫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各街道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街道义务扑火队伍。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区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根据实际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街道年终考核内容、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各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年终考核内容。
3、在防火期间,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各街道、防火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
4、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区纪委牵头,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宣传
1、采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学校宣传、户外宣传、网站宣传等五种形式,实行区、街道、村同步,部门间联动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无死角,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各街道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春节、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以会议、文件或电视曝光的形式通报全区,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区消防大队是全区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机动力量,区农林水务局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是全区森林火灾扑救的补充机动力量、要组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装备,担负支援扑火责任。
2、各街道均要组建30-50人的森林扑火应急分队,并配备好基本的扑火装备,有条件的村也应组建扑火队伍。
3、由街道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的组建、训练及安全培训,区公安局负责以武警部队、消防大队为主体的森林消防队的组建和训练工作,定期进行森林火灾扑救预演,切实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平常火源管理,行政区域划分由相关街道负责、春节、清明节等防火关键时期,由所属街道牵头组织力量进行管理。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秋收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街道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处罚野外违章用火。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主要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街道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区防火办,区防火办对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值班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街道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管县级领导。
2、县区界附近的火灾、跨街道的火灾,各街道和区防火办在积极扑救的同时及时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调度区级扑火队伍赶赴现场参与扑救。
2、区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区防火办按照总指挥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凡出动区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区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区财政解决,街道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街道解决。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区公安局、林业稽查大队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办,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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