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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1-06-03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为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结合全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执法经费情况

(六)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行政编制人员为16名,实际在册人员15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事业编制20名,实际在册人员 15名。目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24名,实际纳入2021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14名,占在册执法人员的58.3%,其中:

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

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

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4名;

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4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52周、104个公休日,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14=350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应急管理或者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1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195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1年度执法工作日为114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500-其他执法工作日(2195-非执法工作日(1145=160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工贸企业9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32个工作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12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24工作日。

六、检查单位和责任

根据我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1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1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39家,一般检查单位16家,专项检查单位6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63.9%26.2%9.8%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39家)及责任室。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10家):安徽铜冠池州资源有限公司黄山岭铅锌矿,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山石灰石矿,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青阳白云石矿,禄思伟矿业资源(安徽)有限公司长龙山熔剂白云岩矿,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安徽东方钙业有限公司双桥溶剂白云岩、化工用石灰岩矿,安徽圣马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皖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高大山铜矿,安徽省恒金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双合-阳山矿区(南段)电石用灰岩矿

工贸行业企业(12家):池州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装(池州)产业园有限公司,池州市伟宏铝业有限公司,安徽东至双江纺织有限公司,东至东方纸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成龙木业有限公司,石台县徽众钙业有限公司,安徽草野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铸鑫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池州瑞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责任室:安全生产基础科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家):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方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瑞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徽池州石油分公司油库,安徽金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室: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4技术服务机构(5家):池州市永信地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池州市正信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交通技术学校,池州杏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池州华光特种作业(电工)理论培训考试点。

责任室:办公室。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16)及责任室。

由相关室从2021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中(除重点检查单位之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16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6家,工贸行业企业4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2技术服务机构2家。

责任室:安全生产基础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单位名单(6家)及责任室。

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桃冲矿业有限公司青阳白云石矿,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神山石灰岩矿,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中石化池州石台城关加油站,中石油九华山柯村加油站。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具体监管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

七、有关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各相关科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做好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细化任务,规范执法。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要加大对安全管理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发生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一般检查要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有关规定,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开展现场检查前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改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

(三)创新方式,提升效能。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互联网+执法”。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核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活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格执法,持续提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效果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成果,营造全市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21年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2.  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3.  2021年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4.  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度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监督

检查计划

 

一、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现有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131家(露天矿山72家,地下矿山59家)。其中,市管矿山7家,贵池区64家,东至县10家,石台县5家,青阳县45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77家,在建的12家,长期停产的42家。尾矿库17座(三等库1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15座)。其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7座,停用的7座,闭库的3座。

截至20201231日,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注册工贸企业738家,在营业579家。其中,金属冶炼企业49家,涉氨制冷企业2家,粉尘涉爆企业4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103家,工贸企业使用公称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5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安全生产基础科现有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在岗持证执法人员3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监管执法总法定工作日共75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92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72个工作日一般检查2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418个工作日包括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行政许可、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机动检查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等事项。

4. 执法工作日。共240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1.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重点检查10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非煤矿山企业(2家地下矿山、6家露天矿山和2家尾矿库)和12家工贸企业(金属冶炼2、粉尘涉爆企业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家、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1家。其中,安徽东至东方纸业有限公司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两个较高风险)(具体见表)

2.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的单位共22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68.75%;共7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78.26%

3. 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10家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22次(市管矿山企业每家企业4次,含复查;其他企业每家1次)。对12家重点检查的工贸企业,全年检查14次(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企业每家企业2次,含复查;其他企业每家1次)。

4.时间安排。重点检查的非煤矿山企业中市管4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检查需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需:1×4×2×4=32个工作日;其他6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年度检查1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单位用时1个工作日,需1×2×6=12个工作日。

适时对重点检查的12家工贸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检查14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1×2×14=28个工作日;

共计72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6非煤矿山单位(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家,露天矿山2家,尾矿库2家)、4家工贸企业(金属冶炼2家、粉尘涉爆1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1家)

2.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1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31.25%;共20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21.74%

3.时间安排。一般检查的6家非煤矿山企业,年度内每个单位检查1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1×2×6=12个工作日。

根据各县区执法检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上报等情况,适时从5大工贸企业执法库中抽取工贸企业开展一般执法检查。全年拟按4家,每家检查一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用时1个工作日,需:1×2×4=8个工作日

合计2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皖应急〔20199号)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抽查。2021年年度内全市实现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覆盖

工贸企业主要根据《安全生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要求的“25+20”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对表、对标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全市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2021年年底前,专项整治对象2年时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90%以上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执法人员。现有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在岗持证执法人员2

(二)工作日确定。

1.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工贸企业综合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3=750个工作日。

2. 监督检查工作日(9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72个工作日)。年度内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22家企业开展重点检查36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合计2×1×36=7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20个工作日)。除重点检查单位名录以外的6家非煤矿山单位(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座,露天矿山2座,尾矿库2座)、4家工贸行业企业(金属冶炼2家、粉尘涉爆1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1家)开展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每家用时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合计10×2×1=20工作日

3. 其他工作日(418个工作日)包括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动检查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配合其他部门联合检查、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

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55个工作日根据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21年预计参与事故调查拟定3,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撰写报告、下发执法文书、督促落实处理、档案归集等环节,每个案件需要3,共计5天;按照国办发〔201520号文要求,2021年有1起市政府授权我局牵头调查的事故需要开展事故防范措施评估工作,每起事故评估工作组织、现场评估、撰写评估报告、上会讨论直至印发评估报告需要2人工作5天。合计3×3×5+1×2×5=55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个工作日)。根据2020年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情况,2021年预计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拟定10,每起投诉举报需要2工作1天,合计2×10×1=20工作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6个工作日)。重要节假日前、特殊时段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年按4次计算,每次2天,2人参加,需:2×4×216个工作日。

4配合应急部、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督查检查(16个工作日)。根据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拟定2021年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将赴我市开展执法督查检查4次,每次迎检准备及陪同检查2天2名工作人员工作,合计2×2×4=16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委托审查现场核查工作(60个工作日)。预测2021年申领或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数约为30个,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每家企业需要1天,共需工作日为:30×1×2=60个工作日。

6)参与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创建、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25个工作日)。根据2020年参与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情况,预测2021年配合开展督查检查和创建验收25次,每次参加1人,检查1天,共需工作日为:1×1×25=25个工作日。

7)参加直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个工作日)根据2020年参加市直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情况,20213计算,每次2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3×1=6个工作日。

8)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特种专业人员考核(30个工作日)。根据2020年培训考核情况,2021年拟安排30次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特种专业人员培训班,每次考核派出1名工作人员,工作1天,需30×1×1=30个工作日。

9)机动检查工作日(36个工作日)。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检查工作日平均每人每个月1个机动工作日计算,合计12×3×1=36工作日。

10)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个工作日)。按全年1,每次3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1×3×2=6个工作日

11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安全“三同时”审查(40个工作日)。根据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安全“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预测2021年审查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安全设施设计数20个,每次派2人参加,工作1天,需20×1×2=40个工作日。

12)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备案、审查(12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0.5,合计12×1=12个工作日。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8个工作日)非煤矿山需1名工作人员,每月2天,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督促整改;“线上”巡查各县区工贸企业平台相关信息,定期对各县区平台应用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地消除红黄牌,每月2次,每次需要11合计2×12+12×2×1=48个工作日。

14信息报送48个工作日每月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数据资料及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报表、总结、报告2每次12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12×2×2=48个工作日。

4. 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40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工作调研案卷评查、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53个工作日)

①业务学习每人每月2天,合计12×2×3=72个工作日。

②参加各类现场、视频培训每人每年6天,在线教育培训每人每月1天,合计6×3+12×3=54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会议每人每月0.5,合计0.5×12×3=18个工作日

年度个人考核每人每年1天;参与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每年1次,每次3人,共计2天,合计3+1×2×3=9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45个工作日)

①安全生产基础科在岗持证3名工作人员均为党员,按有关规定:支部学习(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每半年1次,每次活动按半天计算,合计12×3×0.5+2×3×0.5=21个工作日。

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按每季度1学习会、每次0.5天计算,合计4×3×0.5=6个工作日。

③参加专题教育活动。按每人每季度1安排,以半天的时间计算,合计3×4×0.5=6工作日。

④参加其他党群活动(扶贫、廉政警示教育)。按每人每季度1个工作日计算,合计4×3×1=12个工作日。

3)病、事假(12个工作日)。按每人每年4天,合计3×4=12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30个工作日)。1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1人工龄超过10年未超过20年,休假10天;1人工龄不足10年,休假5天,合计15+10+5=30个工作日。

 

 

 

 

 

 

附表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1

安徽铜冠池州资源有限公司黄山岭铅锌矿

贵池区棠溪镇

地下矿山

市管企业

2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山石灰石矿

贵池区牛头山镇

露天矿山

市管企业

3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青阳白云石矿

青阳县蓉城镇

露天矿山

市管企业

4

禄思伟矿业资源(安徽)有限公司长龙山熔剂白云岩矿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露天矿山

市管企业

5

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

贵池区棠溪镇

露天矿山

 

6

安徽东方钙业有限公司双桥溶剂白云岩、化工用石灰岩矿

贵池区棠溪镇

露天矿山

 

7

安徽圣马矿业有限公司

贵池区梅街镇

地下矿山

 

8

青阳县皖南矿业有限公司

青阳县陵阳镇

地下矿山

 

9

青阳县高大山铜矿

青阳县新河镇

地下矿山

 

10

安徽省恒金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双合-阳山矿区(南段)电石用灰岩矿

青阳县酉华镇

露天矿山

 

二、上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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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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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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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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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1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备注

一、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及

有限空间作业)

1

池州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企业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2

深圳市深装(池州)产业园

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企业(贵池区)

3

池州市伟宏铝业有限公司

有色

金属冶炼企业(贵池区)

4

安徽东至双江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

粉尘涉爆(东至县)

5

东至东方纸业有限公司

轻工

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东至县)

6

安徽省石台成龙木业有限

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石台县)

7

石台县徽众钙业有限公司

建材

有限空间(石台县)

8

安徽草野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青阳县)

9

安徽铸鑫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

金属冶炼(青阳县)

10

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企业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上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2

池州瑞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轻工

2020年,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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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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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按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到2021年底专项整治对象3年时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100%以

附件2

 

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全市共有颁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6家,试生产企业4家,一般化工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6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9家、经营企业16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化监管现有工作人员4持有效执法证件3人。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执法人员3人。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75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3=75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3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12家企业各检查1次。每次检查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1×2×12=2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8个工作日)。对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随机抽查4家企业,其中,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2家。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需要1×2×4=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531个工作日)

包括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政府或者应急管理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531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187个工作日)

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187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12家,占本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75%;共24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75%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年度内各检查1次。

(四)时间安排。12家列入《重点检查名录库》的企业,每月随机检查1家。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12×2×1=24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随机抽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各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单位共4家,占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25%;共8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25%

(三)时间安排。每半年检查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共需要4×2×1=8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共7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52×211×3=75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共3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12家企业各开展1次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1×2×12=2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8个工作日)。在全范围内随机抽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各2家,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需要1×2×(2+2)=8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531个工作日)。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共18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全年需3名工作人员,每人6个工作日,合计3=18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共22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预计全年有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5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报材料、信息录入、制证、归档工作 ,每个证件从受理到发证预计每人需1个工作日,共需:(12+50+2)×2×1=128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预计全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共20次,2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5个工作日,合计2×1.5×20=6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预计全年有1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信息录入、制证、归档工作,每人1个工作日。共需:12×2×1=24个工作日。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工作。预计全年有6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备案,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报材料、信息录入、制证、归档工作 ,每个证件从受理到发证预计每人需1个工作日,共需:2×1×6=12个工作日。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共15个工作日)。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次,3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5合计1×3×5=15个工作日。

4.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32个工作日)。全年现场核查安全生产信访举报8起,每起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2天,合计2×2×8=32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共20个工作日)。参加直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全年2次,每次5天,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2×5×2=20个工作日。

6办理领导批示(共8个工作日)。全年2次,每次2天,2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2×2×2=8个工作日。

7.完成政府或者应急管理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合计209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从事系统运维工作人员1人,每月7天,合计12×7×1=84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全1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配合省厅每年开展2次专家指导服务,每次3名工作人员参加,每次7天;每年开展1市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每次2名工作人员参加,每次5天,需要1×2×3×7+1×2×5=52个工作日。

3应急管理部门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年12天,合计2×12=24个工作日。

4信息报送。全年11次上报应急管理厅工作总结及报表,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2天,合计11×2×2=44个工作日。

5)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系统信息录入报送。全年5次录入报送,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天,合计5×1×1=5个工作日。

8. 机动监管工作日(共5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共安排5个机动监管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187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93个工作日)。

1学习。每人每月1天,需要3×12=36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10天,需要10×3=30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每年1天,需要3=3个工作日。

4工作会议。召开1次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3人参加,1天;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厅视频会,每年10次,3人参加,每次需要0.5天;参加局机关调度会汇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每1次,每次1h0.125个工作日),每次1人参加,合计3+0.5×3×10+1×4×12×1×0.125=24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共6个工作日)。全年需3名工作人员,每人平均2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共48个工作日)。

1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3×1×12=18个工作日。

2支部党员大会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3×4=6个工作日。

3党课学习。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4×3=6个工作日。

4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3×12=18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共15个工作日)。每人全年5天,合计3=1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共25个工作日)。1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天;2人工龄均超过10年,每人休假5天;合计1×15+2×5=25个工作日。

 

 

 

 

 

 

 

 

 

 

 

 

 

附件

2021年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

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级重大危险源

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级重大危险源

3

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级重大危险源

4

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级重大危险源

5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三级重大危险源

6

池州方达科技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三级重大危险源

7

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8

安徽瑞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9

池州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贵池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三级重大危险源

10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市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11

中石化安徽池州石油分公司油库

贵池区

危险化学品经营

二级重大危险源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2

安徽金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2019年,闪爆事故,死亡1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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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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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共有8家,其中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3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5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5人,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4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0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4=1000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398个工作日)。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学习每人每月3天,合计3×12×4=144个工作日;培训每人每年4天,合计4×4=16个工作日;业务工作会议,每人每月2天,合计2×14=96个工作日;准备综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每人每年5天,合计5×4=20个工作日;参加组织部门轮训、上级部门业务学习32个工作日。总计144+16+96+20+32=308个工作日。

参加机关党群活动。全年每人平均12天,合计12×4=48个工作日。

病事假。全年每人平均3天,合计4=12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1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天;3人休假5天,合计1×15+3×5=30个工作日。

3.其它职责履行工作日(590个工作日)。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升级优化与推广应用,2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天,全年合2×2×12=48个工作日;推动应急指挥平台等系统建设2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4天,全年合2×4×12=96个工作日;机关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运维管理、网络巡检,1名工作人员,每月5天,全年合计1×5×12=60个工作日。总计48+96+60=204个工作日。    

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2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个工作日,时间6个月,合计2×6×6=72个工作日。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有关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制定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等,1名工作人员,全年20天,合计24=20个工作日。

 执法装备建设。申报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需求清单、交货验收、应用培训、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等,2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天,全年合计1×12=24个工作日。

专家组管理。规范和加强专家组成员管理,开展专家工作委派,1名工作人员,全年25天,合计1×25=25个工作日。

新媒体运维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参加在线访谈等,1名工作人员,每月5个工作日,合计5×12=60个工作日。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1名工作人员,全年5,合计1×5=5个工作日。

工作调研。调研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状况等2名工作人员,全年20天,合计20=40个工作日。

信息报送及其它。每月调度报送执法装备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特种作业和企业安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件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2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天,合计5×12=120个工作日;需要完成的其它事项和任务,全年20个工作日。总计140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12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职责履行工作日,即:1000-398-590=12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5家技术服务机构,每次2人检查,1天,合计1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检查2家技术服务机构,每次2人检查,0.5天,合计2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安排

全年拟安排6次执法检查。其中,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一)重点检查

1.资质保持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等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是否存在人员、设备等基本条件发生变更已不具备资质条件且继续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是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技术服务。

检查时间:全年检查1次,共检查2家,每次2人参加,每家0.5个工作日,合计1×2×2×0.5=2个工作日。

2.技术服务从业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依法和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是否存在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公示的标准和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者漏项、缺项技术报告的情况等。

检查时间:全年检查1次,每次检查2家,每次2人参加,每家0.5个工作日,合计1×2×2×0.5=2个工作日。

3.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存在违法和不规范的从业行为,培训课时和内容及档案管理情况。

检查时间:全年检查2次,每次2家,每次2人参加,每家0.5个工作日,合计2×2×2×0.5=4个工作日。

4.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检查时间:全年检查1次,共检查2家,每次2人参加,每家0.5个工作日,合计1×2×2×0.5=2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

检查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时间:全年检查1次,每次2家,每次2人参加,每家0.5个工作日,合计 1×2×2×0.5=2个工作日。

 

 

 

 

 

 

 

 

 

 

 

附表

2021年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重点检查单位

资质类别

备注

1

池州市永信地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培训

 

2

池州市正信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培训

 

3

安徽交通技术学校

安全培训

 

4

池州杏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安全培训

 

5

池州华光特种作业(电工)理论培训考试点

安全培训

 

 


 

附件4

20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

监督检查计划

一、基本情况

全市政府各级应急救援预案112个、企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513个;全市各级各类救援队伍12支。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指挥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人,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0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4=1000个工作日。

2.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日(24个工作日)。全年共检查6家企业,每家企业选派4名执法人员,用时1天,共需要4×1×6=2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656个工作日)。包括实施应急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备、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市局组织的重点时间段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共需656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320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共需320个工作日。

三、专项检查安排

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特点,计划年度内对6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非煤矿山2 家、危险化学品2家、工贸1家、冶金1家)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次选派4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计24个工作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10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数=365-52×2-11×4=1000个工作日。

(二)专项检查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专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6家企业各开展1次检查,每次选派4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天,共需要4×1×6=24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测算(656个工作日)。

1. 应急预案管理(456个工作日)

1)市本级相关预案编制修订,包括前期调研、草案编制、征求部门意见、组织评审、上报印发等,63天、4名工作人员,计63×4=252个工作日。

2)督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应急预案优化,及相关信息统计、核查。每4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4×2×12=96个工作日。

3)预案备案,每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4)组织开展预案演练(96工作日)。

 2021年度市局级应急演练。协调联络市局及相关企业:4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4×2=8个工作日;方案策划和脚本编制:1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5×2=30个工作日;现场组织(含预演):3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3×2=6个工作日;总结评估:2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2×2=4个工作日。

全市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题活动)以及相关演练信息统计、总结上报等,每月2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2×2×12=48个工作日。

2.应急队伍建设(200个工作日)。

1)组织参加省救援技术竞赛40个工作日)。训练指导:1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5×2=30个工作日;参加竞赛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2=10个工作日。

2)全市应急队伍建设(制订、修订文件、调研、组织培训等),全年40天,4名工作人员,合计40×4=16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320个工作日)。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209个工作日)。学习每月每人2天,合计4×2×12=96个工作日;培训每年6天,4人,合计6×4=24个工作日;年度考核每年每人1天,合计1×4=4个工作日;全市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管理等工作会议5次,4人,合计5×4=20个工作日;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应急管理相关会议8次每次1天,每次4人,合计8×4=32个工作日;局周例会,每次1人、0.5个工作日,合计50×1×0.5=25个工作日;其他会议2次,4人,合计2×4=8个工作日。

2. 病事假 18个工作日)。全年每人4.5天,合计4.5×4=18个工作日。 

3. 法定年休假(45个工作日)。1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天;合计15×1+10×3=45个工作日。

4. 党员活动(48个工作日)。 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4=48个工作日。

 

 

 

 

 


 

附表

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1

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桃冲矿业有限公司青阳白云石矿

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

非煤矿山

2

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神山石灰岩矿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神山村

非煤矿山

3

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池州市贵池前江工业园

冶金

4

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永平村

工贸

5

中石化池州石台城关加油站

石台县仁里镇

危化

6

中石油九华山柯村加油站

九华山九华乡

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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