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和新闻宣传处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教育训练和新闻宣传处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8011-2016)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检查实效。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有效发挥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职能作用,做到按章施培、依法强训,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及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教育训练和新闻宣传处执法人员总计4人,计划全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4户。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1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其中: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法定假日11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人数 = 250天×4人=100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1.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次×4天×2人=80个工作日。
2.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8次×5天×4人=160个工作日。
3.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4次×3天×4人=48个工作日。
总计:288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的28.8%。
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工作日,每人约30天,共120个工作日。
2.发布受理考试计划安排、监考、巡考、审核档案、制证发证等预计工作日,36次×3天×4人=432天。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平均约25天,共100个工作日。
总计:652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的65.2%。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0个工作日,每人15天,占总工作日的6%。
五、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一)一般监督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1.一般监督检查单位范围:全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4户。
一般监督检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4.一般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占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25%。
(三)时间安排。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和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认真实施,一般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共开”抽取的企业名称、执法人员和确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确保年度计划完成。
(二)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应急厅有关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吉林省应急管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吉林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吉林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有序、违法必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黑名单”等相关制度。
(三)做好监督检查情况填报、汇总、归档工作。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定期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对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结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