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梅江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在全省(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奋力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江,为“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为巩固梅州为全省最安全的地区之一而贡献梅江努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履行全民普法职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规范我区公民宪法宣誓仪式和平台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在全区中小学继续组织实施“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动宪法宣传进宾馆、进酒店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发挥好国家机关在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故事会”进校园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庭审案件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制定我区关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估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开展分众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组织社会第三方开展“全民法律素质测评”。
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行为。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机制,加大媒体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推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各镇(街)地标性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提升社会效果。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激励嘉许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普法志愿者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全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采取订单式普法,组织开展“全区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服务与社会服务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服务体系建设。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对接全国、省市普法“中央厨房”和普法优质资源库。建设 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社会评选“诚信守法”和“失信背约”活动,通过引发社会讨论,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权力必有监督”等意识,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模范守法家庭评选活动。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实际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串珠成链,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到2022 年,以镇(街道)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为载体,实现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一批具有客家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对具特色的法治宣传品及组织和个人积极向省市普法办推荐。
(五)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制定我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统筹发展,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建立政府购买法治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法治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在全区扶持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创作队伍,在区法学会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
(一)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深化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制定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提升创建活动质量。支持镇(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镇(街)。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 1 天(累计 8 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 1 次法治讲座。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托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省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我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1次以上的法治教育。继续开展全区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深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 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治理,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提升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开展社会应急状态下的普法专项行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梅江建设、平安梅江建设、 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推动、检查指导、督促督导职能作用。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各镇(街)各部门普法工作实施情况年度性、阶段性和专题性检查、视察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建立完善对各镇(街)各单位的工作评估、情况通报和重点约谈制度。
(三)加强工作保障。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一线。把普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贫困村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评估检查。根据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年度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形的,依照《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普法主管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