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由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共同完成监管)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个(详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2.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306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69.55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2. 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34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0.45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发挥整体合力作用。考虑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分布实际情况,实施监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根据检查需要,充分利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资源,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局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要对各科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需求进行调度。科室间要密切联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共享。
(五)严肃监督考核,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服务,及时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保证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3.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4.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7.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8.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9.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监督检查计划
10.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项目内容 |
总法定工作日 |
其中: |
||
监督检查工作日 |
其他执法工作日 |
非执法工作日 |
||
工作日 |
5750 |
440 |
2688 |
2622 |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工作日 |
||
重点检查 |
一般检查 |
小计 |
||
1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9 |
—— |
9 |
2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30 |
42 |
72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24 |
36 |
160 |
4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68 |
44 |
112 |
5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66 |
12 |
78 |
6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9 |
—— |
9 |
合计 |
|
306 |
134 |
440 |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科室名称 |
工作日 |
小计 |
1 |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60 |
305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45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100 |
|||
2 |
实施行政许可 |
行政审批科 |
140 |
360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10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60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60 |
|||
3 |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20 |
26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0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3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200 |
|||
4 |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60 |
60 |
5 |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20 |
17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60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90 |
|||
6 |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30 |
140 |
行政审批科 |
110 |
|||
7 |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78 |
189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111 |
|||
8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141 |
693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2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42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8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50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12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240 |
|||
9 |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45 |
133 |
行政审批科 |
10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1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8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3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30 |
|||
10 |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21 |
378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46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40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83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50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2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18 |
|||
合计工作日 |
2688 |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产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科室名称 |
工作日 |
小计 |
1 |
机关值班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20 |
381 |
行政审批科 |
50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32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84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8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45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5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20 |
|||
2 |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255 |
896 |
行政审批科 |
27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6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64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8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100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11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200 |
|||
3 |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21 |
324 |
行政审批科 |
78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34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64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9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37 |
|||
4 |
参加党群活动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60 |
431 |
行政审批科 |
30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3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64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9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72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4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45 |
|||
5 |
病假、事假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30 |
218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16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42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5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20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3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30 |
|||
6 |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
40 |
372 |
行政审批科 |
55 |
|||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40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42 |
|||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
80 |
|||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
45 |
|||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
30 |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40 |
|||
合计工作日 |
2622 |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次数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
1.随机抽取1家非煤矿山企业 |
非煤矿山 |
1 |
二季度 |
3 |
2.随机抽取1家危化企业 |
危险化学品 |
1 |
三季度 |
3 |
|
3.随机抽取1家制造业企业 |
制造业 |
1 |
三季度 |
3 |
|
合计工作日 |
9 |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次数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
①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4 |
一季度 |
2 |
二季度 |
2 |
|||||
三季度 |
4 |
|||||
四季度 |
2 |
|||||
②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4 |
一季度 |
2 |
||
二季度 |
4 |
|||||
三季度 |
2 |
|||||
四季度 |
2 |
|||||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
①抚顺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尾矿库 |
1 |
二季度 |
2 |
|
②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
地质勘探 |
1 |
二季度 |
2 |
||
③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一〇一队 |
地质勘探 |
1 |
二季度 |
2 |
||
④抚顺罕王傲牛小庙沟尾矿库 |
尾矿库 |
1 |
三季度 |
4 |
||
合计工作日 |
30 |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
行业领域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
3 |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二季度 |
8 |
2 |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二季度 |
6 |
|
4 |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季度 |
10 |
|
2 |
④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季度 |
6 |
|
2 |
⑤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季度 |
6 |
|
2 |
⑥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四季度 |
6 |
|
合计工作日 |
42 |
附件7
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次数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 |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6 |
一季度 |
4 |
二季度 |
8 |
|||||
三季度 |
4 |
|||||
四季度 |
8 |
|||||
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 |
危险化学品 |
2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③抚顺北天集团化工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2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④抚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3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⑤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
危险化学品 |
2 |
一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销售分公司 |
危化经营 |
2 |
二季度 |
4 |
三季度 |
4 |
|||||
⑦抚顺矿业集团氮气分厂 |
危化经营 |
2 |
二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⑧抚顺市能港顺泰多经有限公司 |
危化经营 |
2 |
二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
危化经营 |
8 |
一季度 |
16 |
||
四季度 |
16 |
|||||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
⑩抚顺凯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2 |
一季度 |
4 |
四季度 |
4 |
|||||
合计工作日 |
124 |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
行业领域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
1 |
①清原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一季度 |
4 |
1 |
②新宾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一季度 |
4 |
|
2 |
③东洲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
一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1 |
④望花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二季度 |
4 |
|
1 |
⑤沈抚新城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二季度 |
4 |
|
1 |
⑥顺城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一季度 |
4 |
|
1 |
⑦抚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二季度 |
4 |
|
1 |
⑧新抚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
二季度 |
4 |
|
合计工作日 |
36 |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次数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冶金 |
3 |
一季度 |
4 |
二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冶金 |
2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
轻工 |
2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冶金 |
2 |
二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
①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
建材 |
2 |
一季度 |
4 |
|
三季度 |
4 |
|||||
②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建材 |
2 |
二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③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建材 |
2 |
二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④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
机械 |
2 |
二季度 |
4 |
||
四季度 |
4 |
|||||
合计工作日 |
68 |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
行业领域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
5 |
机械 |
三季度 |
4 |
四季度 |
4 |
|||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
2 |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四季度 |
5 |
2 |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四季度 |
5 |
|
1 |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三季度 |
4 |
|
1 |
④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一季度 |
4 |
|
1 |
⑤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二季度 |
4 |
|
1 |
⑥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二季度 |
4 |
|
1 |
⑦望花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
一季度 |
4 |
|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
1 |
烟草 |
二季度 |
3 |
四季度 |
3 |
|||
合计工作日 |
44 |
附件9
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 次数 |
时间 安排 |
工作日 |
|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冶金 |
3 |
一季度 |
3 |
二季度 |
3 |
|||||
四季度 |
3 |
|||||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冶金 |
2 |
一季度 |
3 |
||
三季度 |
3 |
|||||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
轻工 |
2 |
一季度 |
3 |
|
三季度 |
3 |
|||||
2.上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后评估) |
①中水六局华浙开原管业有限公司 |
建筑 |
1 |
二季度 |
15 |
|
②抚顺钢铁公司 |
冶金 |
1 |
二季度 |
15 |
||
③抚顺坤仪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 |
1 |
二季度 |
15 |
||
合计工作日 |
66 |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
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
行业领域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
1 |
①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二季度 |
3 |
1 |
②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二季度 |
3 |
|
2 |
③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二季度 |
6 |
|
合计工作日 |
12 |
附件10
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
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次数 |
时间安排 |
工作日 |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
1.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培训学校 |
培训机构 |
1 |
二季度 |
3 |
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
培训机构 |
1 |
三季度 |
3 |
|
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
培训机构 |
1 |
四季度 |
3 |
|
合计工作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