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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07-02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行业对标、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培育等行动,支持企业加速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加大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力度,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工业迈向产业链高端、价值链顶端、技术链尖端。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工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逐步构建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技术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2022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2%以上。

——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项目引领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实施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投资稳步回升,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发布《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进一步明确装备制造、化工、冶金、建材、食品、医药、纺织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改造重点和方向。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技改贴息和综合奖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治区层面重点推动投资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地市重点推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重点推动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对标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树立10家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行业标杆企业。

实施重点:推动对标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展开。修改完善《自治区对标奖励管理办法》,围绕自治区确定的重点特色产业,推动对标工作由普遍覆盖向重点深化转变,组织开展对标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引导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绿色食品等领域企业找准对标对象、对标要素和对标方法,每年树立5家左右国内领先的行业标杆企业并给予奖励,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全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培育1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5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到2023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00家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个以上,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50个,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3-5家,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220个。

实施重点:梯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每年培育3-5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在各工业园区布局建设若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单位,组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培育1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卡脖子”技术,开发一批具有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到2023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5项以上,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40项以上,争取20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列入国家目录,一批产业创新短板和难点得到突破,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重点:聚焦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每年实施5项左右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15项左右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攻关。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在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区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银保监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行业标准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新增主导制(修)订3个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重点领域打造3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

实施重点:围绕制造业基础、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新兴产业、制造安全与服务、绿色制造、现代煤化工七个方面,构建系统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引领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构建宁夏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宁夏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智能刮板输送机、焊接机器人等一批具有智能化要素产品的团体标准,在高端轴承、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制定若干“领跑者”标准。鼓励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争创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服务型制造转型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15个、工业设计中心3个。到2023年,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50个,工业设计中心10个。

实施重点:推动创新设计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重点强化创新设计对绿色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的服务支撑,鼓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引导工业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从提供产品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中小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金融等各环节有机融合,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强基等政策。 落实自治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确保“要素跟着项目走”,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用水、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问题。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主要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有力撬动企业扩大投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二)鼓励“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建立工信、发改、住建、环保、应急等领域“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对清单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制。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强化技术改造服务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和服务各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办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在技术改造中的作用,支持引导信息服务、评估咨询、招投标、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机构积极为技术改造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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