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2021年3月17日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光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高颜值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创新能级提升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部署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光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光明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颜值”发展专项监督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全年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工作依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
告。
工作依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规定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5-6月份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8-10月份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8-10月份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9-10月份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信息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10-11月份
9.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时间安排:12月份
10.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时间安排:12月份
三、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初步方案。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月份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月份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开展满意度测评。
工作依据: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0-12月份
8.根据计划、预算执行的调整情况,审查批准计划调整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全年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对“一府一委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增强备案审查实效,维护法制统一。
工作依据:立法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负责单位:选联任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全年
五、跟踪监督
1.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执法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3月份
2.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6月份
3.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5-6月份
4.跟踪监督区人民法院落实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6-9月份
5.跟踪监督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6-9月份
6.跟踪监督《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10月份
7.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完成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全年
六、专题视察
1.视察我区城市建设管理、治水提质、国企改革等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6月份
2.视察我区特殊教育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3月份
3.视察我区第一幼教集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扩容提质、众创空间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4-10月份
4.视察我区文体设施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6月份
5.视察我区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10月份
6.视察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6月份
7.视察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7月份
8.视察我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8月份
七、专题调研
1.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监督专题调研。
工作依据:区委调研课题计划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10月份
2.开展职业教育发展专题调研。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4-6月份
八、任后监督
对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后监督,听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
工作依据:组织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全年
文章地址:http://www.gxcha.com/jy/61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