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07-08

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行动计划》和我市《行动方案》,加快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特制定该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推动全面链接的“1+5+N”工作布局,大力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加快打造皖苏鲁豫交汇区域新兴中心城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长三角区域重要的数字经济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在皖北振兴发展中走在前列,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中更好体现宿州担当作为。

(二)主要目标

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省和皖北前列,大幅高于长三角平均增速,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力争达到1:2左右,人均GDP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产业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5+5+N”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创新创业生态全面构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与沪苏浙城市共建合作和城区对口合作等四个区块链接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经验,全市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铁路、高速公路通车及在建项目里程均达到500公里以上。绿色生态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环境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显著提高,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初步实现,区域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推进,全市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建立健全与沪苏浙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市场体系和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实施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行动

1.落实国家和省支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宿州市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平台在宿州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沪苏浙对标对接、协同协作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高质量引领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主动对接上海五大中心建设、浙江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建设、江苏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机遇,围绕打造“5+5+N”产业集群,持续加强对沪苏浙产业布局及转移趋势的动态跟踪,深化与阿里巴巴、徐工集团、山鹰股份等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推动与区域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交流,引导产业平台实行差异化承接,推进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宿州高新区参与皖北承接产业转移“6+2”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省级先行先试政策,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的有效路径,重点培育云计算产业集群,延伸培育智能制造、机械加工等产业链条,争取在“6+2”试验区考评中保持前列。(宿州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产业承接载体平台建设,等高对标沪苏浙先进产业园区,科学编制新一轮开发区发展规划,优化园区功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水平,全面增强开发区产业承载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借鉴沪苏浙先进园区管理经验,动态完善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职能,建立完善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开发区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推进产业项目承接和落地建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全面落实一会、一地、一清单,积极承办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招商会,各县区、市管园区定期开展面向沪苏浙地区的专题招商活动;推进园区标准地改革,2021 年实现标准地改革全覆盖;研究制定开发区主导产业转移承接清单,明确各园区承接产业重点。(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推广产业基金招商模式,对接省股权投资基金及民间资本,加快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市本级和市管园区产业发展基金规模,确保各县区产业发展基金规模2021年不低于5亿元、2023年不低于10亿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参与建设皖北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普惠金融线上融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积极组织开展集聚区建设银企对接活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选择试点县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用于集聚区建设和省内交易,增强集聚区用地和资金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新一轮南北合作共建,统筹加大宿马园区、泗涂产业园政策支持力度,对标江苏省南北合作经验,探索开展南北合作共建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马园区管委会、泗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推进五个区块链接建设行动

12.借鉴青吴嘉一体化示范区和一地六县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经验,依托我市区位优势和合作基础,积极承担拓展苏皖合作新空间的战略任务,加强与省际交界城市规划衔接,加快布局建设一批跨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重点项目,打造对接融入淮海经济区的桥头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划建设埇桥铜山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方位推进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跨行政区协同发展的产城融合新城区。积极谋划推动泗县泗洪等省际毗邻地区发展。(埇桥区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张江萧县高科技园等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导入沪苏浙创新创业资源。积极探索园中园、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模式,加快培育建设后备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推动每个县区、市管园区至少与沪苏浙共建1个产业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健全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共建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与沪苏浙城区对口合作,支持埇桥区与徐州市铜山区、萧县与徐州市泉山区等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各县区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通过结对共建、战略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对口合作关系,确保每年至少取得2项以上实质性合作成果。埇桥区确保年内实现与沪苏浙城区合作协议全覆盖。(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推进我市与上海张江创新发展合作,全面深化与徐州市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打造徐州都市圈核心支撑。持续扩大我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对接合作的范围和领域,确保每年至少取得3项以上实质性合作成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实施区域创新策源中心建设行动

17落实市政府与上海科创办签订的《创新发展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小型超算中心和云计算、生物医药、量子通信、新材料研发平台等一中心四平台建设运行。(宿州高新区管委会、宿州经开区管委会、萧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参与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主动对接G60科创走廊建设、上海张江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推动参与区域创新协作和成果转移转化,争取上海张江高科技园等在宿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积极组织申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高水平推进宿州数字技术研究院、宿州高新区网易联合创新中心、灵璧轴承研发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支持联合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推动打造皖北创新策源中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充分发挥中科大技术转移宿州分中心的作用,推动在滨湖科学城建设创新合作交流平台,提升与安徽创新馆合作层级,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积极参与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安徽科技大市场。(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与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交流对接,争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与长三角科创孵化器、加速器的合作,推动打造沪苏浙创新创业资源外溢承载区和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加速区。(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搭建与中国矿业大学等沪苏浙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平台,支持我市园区和企业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长三角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在宿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园区,打造外地研发宿州孵化宿州产业化的新型模式。(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支持在沪苏浙先进园区设立具有异地研发孵化、异地招商引智功能的科创飞地,为宿州企业在长三角区域招引人才、借脑研发提供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入实施江淮英才计划和省市人才30,制定科技人才智汇宿州人才工程计划。建立健全项目制、候鸟制、兼职制、组合式等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与长三角人才服务机构合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积极打造数字经济高地,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边缘计算、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引进,支持阿里巴巴迅犀新制造和数字农业产业带等项目建设,加快数字赋能传统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积极参与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落实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协同推进5G在工业企业的应用部署,加快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市经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行动

27.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支持30家企业入选全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面向沪苏浙的农副产品及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400亿元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着力培育砀山酥梨、泗县山芋、萧县葡萄、符离集烧鸡等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和江苏省农科院、上海三大农业科创中心等合作,实施农业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积极引进沪苏浙知名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在宿州建立种养基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打造沪苏浙农业功能外溢承载区和创新模式复制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经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快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打造长三角农产品网销基地。推进砀山县国家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积极组织参加上海、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长三角农产品展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长三角城市布局名特优新农产品专营店,积极与沪苏浙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商超集团开展形式多样产销对接活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行动

34.积极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淮北宿州蚌埠城际铁路、合肥新沂高速铁路、阜阳蒙城宿州(淮北)城际铁路、京沪铁路宿州站综合改造工程。推进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到萧县项目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加密扩容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开工建设宿州固镇、徐州淮北阜阳高速公路,加快开展宿州阜阳、徐州砀山商丘、宿州宿迁高速公路和京台高速、连霍高速宿州段四改八扩建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参与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加快宿州民航机场和萧县、灵璧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建成运营砀山、泗县通用机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推进做好新汴河航道与江苏省的规划衔接,推动打通省际断头航道,实现水运通江达海。加快新汴河航道沿线港口建设,实施蕲县港扩能升级工程,积极参与长三角港口联盟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加快建设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高水平推进一港十中心,建成国家级物流枢纽工程、华东地区骨干物流节点、内陆型国际物流港,打造成长三角区域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埇桥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积极参与长三角5G网络一体化建设。谋划建设宿州数据机房到南京数据机房的光纤网络,实现与一级节点直连直通。依托量子保密京沪干线接入节点,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量子保密网络建设,打造区域量子保密通信节点城市和应用示范区。(市经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积极参与长三角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协同布局。加快量子信息安全技术与蓝光光盘存储技术融合的冷热兼备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长三角地区数据存储和灾备中心。(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宿州高新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推进长三角区域能源互济共保,配合编制长三角天然气供应能力规划,积极参与苏皖豫天然气联络线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省级天然气主干管网蚌埠宿州段、淮北宿州萧县砀山段和固镇灵璧泗县段项目建设。推动宿州电网建设与智能化运用,强化送受并举电网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建成运行皖能宿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光大埇桥生物质热电联产、光大萧县一般有机废弃物及农林生物质处置热电联产、中车风电砀山程庄朱楼风电场等项目。推进中粮生化宿州纤维素乙醇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长三角地区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供应基地。推动宿南煤层气勘探开采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推进城市防洪除涝和奎濉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积极对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淮水北调工程效益,谋划新建跨区域调水工程,加快推动埇桥区采煤沉陷区、砀山县林屯水库、萧县孤山湖水库等水源调蓄及配水工程建设,参与建立长三角区域内原水联动及水资源应急供给机制,增强防洪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市水利局牵头,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皖北开放新高地建设行动

44.全面复制推广长三角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重点对接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蚌埠片区功能布局和发展方向,加快落实《淮海经济区成员城市共建共享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打造皖北开放新高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宿州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5支持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积极谋划设立宿州内陆铁路无水港,支持创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开放平台交流合作(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宿州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加强与虹桥商务区功能对接,拓展商务、贸易、交通等领域合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长三角重大展会,借力举办宿州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扩大展会成果。(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牵头,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8.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协作,推动落实长三角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宿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加强与长三角区域中欧班列开行城市对接,积极组织我市出口和回程货源,参与推进长三角区域中欧班列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行动

50.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实施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协同推进新汴河、黄河故道和符离大道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构建以森林公园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黄河故道、沱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工建设包浍河、奎濉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市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2.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推进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强化唐沱河、奎濉河等重点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建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深入实施长三角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积极配合打造长三角城市高污染车辆基本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共同推进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加强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依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强化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固废资源回收基地和危废资源处置中心,参与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健全完善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逐步建立沱河、新汴河等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模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切实抓好黄河鲤保护区禁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砀山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

57.参与实施长三角统一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逐步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服务便利化,扩大异地结算服务范围。(市医保局牵头)

58.参与推动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快完善应用服务体系。协同推进长三角社会保险异地办理,逐步统一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参与长三角民生档案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59.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资源,通过设立分校、整体托管、协作帮扶、学校联盟等方式提升我市办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共建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推动与长三角优秀师范院校合作打造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市教体局牵头)

60.推动搭建长三角区域产教融合合作平台,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支持我市职业院校参与淮海经济区、长三角等区域职教集团建设。争取引进沪苏浙和省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设立分校、独立学院或实践基地等各类分支机构。积极参与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支持我市高校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等。(市教体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61.参与健全区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机制,推动定期联合举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市卫健委牵头,市应急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62.参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同步推动建立区域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探索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多种形式,深化与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疗机构对接合作。支持我市医疗机构参与长三角专科联盟建设,积极开展医疗、教育、科研合作。(市卫健委牵头)

63.落实《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参与长三角地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动,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引进长三角优质体育资源合作办学,加快创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发展手球、武术、马术等竞技运动项目。推进参与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组织举办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市教体局牵头)

64.扎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围绕淮海战役、皖东北抗日革命根据地等红色文化资源、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我市革命老区知名度、打造区域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大运河文化带传承保护利用合作,积极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配合建立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公共文化机构和文化场馆运营主体合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65.积极承接沪苏浙数字创意文化产业转移,加快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宿州新汴河、萧县皇藏峪等创建提升,支持砀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联动开发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协同打造区域文化旅游目的地。(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66.定期赴长三角区域城市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旅游联盟、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等建设。依托社会保障卡,探索区域文化旅游领域一卡通,积极提供惠民政策,逐步形成文化旅游服务一体化格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67.协同推动养老服务标准互认共享,积极引导沪苏浙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宿州养老市场,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健康养老、医养融合项目,打造区域康养示范基地。(市民政局牵头)

68.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参与长三角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强化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区域联勤联警联防联动,推动社会治理数据互联互通,健全区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保障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实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对接行动

69.参与建设权责清单长三角一单(市委编办牵头)

70.对标沪苏浙创建一体化市场环境,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共享复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71.对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扩大与沪苏浙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落实《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同步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线下异地办理。(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2.对接服务上海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主动衔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沪苏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长三角金融机构间跨区域资本、业务和管理交流合作。持续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3.积极参与设立主要投资于长三角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引进更多金融资源,促进资源共享、项目落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4.落实长三角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合作协议,对接长三角区域预警联防体系,互通共享金融风险信息,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5.加强与沪苏浙城市合作,联合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和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推动同步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体系,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等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面向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持续组织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加强区域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76.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在数据产权、数据要素定价等领域加快探索,着力推动数据流通共享,积极构建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市数据资源局牵头)

77.同步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构建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一体化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8.推进长三角区域标准一体化,落实区域内标准互认采信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协同推进区域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参与长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协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79.参与完善和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机制、食品销售联合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交流协作机制,共同提升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80.参与共建信用长三角平台,协同打造诚信长三角,全面落实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健全一体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国家及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深入推进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研究审议有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研究谋划我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完善落实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促调度,共同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相关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区、市管园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立足自身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在认真实施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行动,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三)提升对接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及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衔接,配合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争取我市相关事项和发展诉求等纳入国家及省级规划政策体系,对口争取长三角一体化、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等政策举措在我市先行先试、落地见效。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办公室、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办公室,深化与沪苏浙城市及商会协会等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区域合作联盟建设,推动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推介活动,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事项。

(四)完善考核调度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及成效经验,及时掌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议,适时采取督促检查、评估调研等方式,调度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落实。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快落实。

 

 

文章地址:http://www.gxcha.com/jy/61687.html
  • 销售专员计划制定报告
  • 垦利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英语课程教学计划制定五篇
  • 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1年质量品牌工作计划
  • 辅警工作总结
  • 公司文员周工作计划制定
  • 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平南县2021年水利监督指导计划
  • 学生暑假阅读书籍计划范文
  • 初三物理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 高三化学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 单位工会工作计划报告
  • 2021年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暑假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