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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企业“双倍增”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021-07-14

宁波市科技企业“双倍增”暨企业技术创新

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办发〔20211号)精神,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集资金链、融合人才链、优化政策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现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围绕构建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有生力量,到2025年,实现八大重要指标双倍增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00家,力争达到8000家,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突破3万家,均较2020增长1倍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3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5%;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超过30%;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数量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企业研发投入能力。优化调整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优先向研发增量部分倾斜。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组织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规上工业企业持续提升研发投入水平推动全市R&D占比稳步提升。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平台,完善研发设施,构筑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发展梯队。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运行,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到2025年,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基本覆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突破1万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提升企业技术攻关能力。加快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甬江实验室、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策源平台,分类实施重大科技任务攻关行动迭代编制关键核心技术三色图探索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新模式,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度,增强企业攻关组织能力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协作,鼓励支持联合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研项目,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基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制团体标准,提升企业协同创新能力。鼓励领军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成长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2025年,形成一批行业领跑的硬科技,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取得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实施智能制造2.0版,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提升企业集聚人才能力。加大“甬江引才工程”支持力度,实行人才举荐制、认定制,对引进集聚的产业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支持。精心组织“宁波业家周”等活动,加大宁波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到2025年集聚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0000名。支持企业招引“海外工程师”并给予年薪补助。加快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载体,形成多元化、立体化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格局。积极拓展企业家培训平台,依托知名学府、跨国公司等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本土企业家的培育和培训。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就业人员超过80万人。(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能力。推动企业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一批关键核心领域高价值专利,获得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引导企业对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竞争力。大力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水平,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工作,加快专业领域专利授权进度。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环境,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与人民调解衔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联动网络。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基本覆盖,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500件,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数达到1000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提升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探索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所有权收益权改革试点,落实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优化自主创新产品首台首试首用制度,迭代发布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部件首批次清单,加快应用一批突破封锁、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和产品,促进材料集成化、设备成套化、技术平台化,推动实现技术(产品)国产替代。引导企业将科技成果以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提高产业化能力。加快宁波科技大市场3.0建设,为企业提供跨领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企业需求挖掘、难题招标、靶向诊断、技术代理等精准化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到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5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六)提升企业开放创新能力。积极主动参与科技创新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抢抓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机遇,主动对接上海的辐射和带动。深入开展杭甬“双城记”科技创新合作,共同发挥好“双核”引领作用。加强自创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发挥宁波世界大港资源和品牌优势,加强与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全方位创新合作。鼓励外资企业、海外知名大学在甬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鼓励企业并购、合资、参股国际研发企业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加大对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对外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中东欧合作等重大机遇,拓展与日本、芬兰、乌克兰等国科技合作渠道,加快中东欧17+1宁波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深化科技金融市县联动机制,创新发展首投为重点的天使投资、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首保为重点的科技保险,打造“科技贷”升级版,努力拓展“科技贷”惠及企业数和撬动科技贷款额。推进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扩大创新产品受惠企业覆盖面和业务规模,探索投贷联动试点,加大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建设,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和产品,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建立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鼓励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天使投资引导模式,推进阶段参股项目实施,大力集聚天使投资机构和资金,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型科技企业。到2025年,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引导社会资本突破20亿元;科技信贷风险池合作银行累计放款金额突破1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人行市中支、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提升园区企业孵化能力修订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大企业孵化力度。支持高新技术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领域打造若干特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标杆。依托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一批小微企业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引导科技企业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聚。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为在孵科技企业给予房租减免等优惠,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适当奖励。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数据库等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2025年,企业孵化能力显著提升,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2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九)提升全域要素保障能力。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科技企业提升亩均效益。落实“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享受差别化电价、水价、用地、用能等相应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省“放水养鱼”动计划培育名单,在创新、人才、土地、财政、金融、上市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优质企业跨越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纳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能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加强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区县(市)实施的工作格局。市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科技企业倍增提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举措,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科技普惠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申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主动介入前期研发创新,加大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力度,集成政策扶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宣传报道,引导激励企业努力提升创新能力,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有效组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专题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考核评价。加强科技企业统计监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季报、年报制度。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情况,统筹纳入各地科技进步考核并形成统计监测报告定期发布。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2021-2025年)

2.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

2021-2025年)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2021-2025年)

序号

所属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1

海曙区

66

74

82

91

99

412

2

江北区

35

40

46

51

57

229

3

镇海区

58

64

71

78

85

356

4

北仑区

61

68

76

83

90

378

5

鄞州区

138

152

170

187

204

851

6

奉化区

42

45

50

55

60

252

7

余姚市

85

96

107

117

128

533

8

慈溪市

105

118

130

143

155

651

9

宁海县

44

48

54

59

64

269

10

象山县

36

39

42

47

51

215

11

杭州湾

23

25

28

31

34

141

12

保税区

8

9

10

11

12

50

13

大榭岛

4

5

5

5

6

25

14

高新区

99

112

124

137

149

621

15

东钱湖

4

5

5

5

6

25

合 计

800

900

1000

1100

1200

5000

 

 

 

附件2

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2021-2025年)

序号

所属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1

海曙区

210

210

210

210

210

1050

2

江北区

130

130

130

130

130

650

3

镇海区

200

200

200

200

200

1000

4

北仑区

200

200

200

200

200

1000

5

鄞州区

400

400

400

400

400

2000

6

奉化区

130

130

130

130

130

650

7

余姚市

270

270

270

270

270

1350

8

慈溪市

330

330

330

330

330

1650

9

宁海县

140

140

140

140

140

700

10

象山县

120

120

120

120

120

600

11

杭州湾

50

50

50

50

50

250

12

保税区

24

24

24

24

24

120

13

大榭岛

8

8

8

8

8

40

14

高新区

330

330

330

330

330

1650

15

东钱湖

8

8

8

8

8

40

合 计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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