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重大宣示精神,落实中国气象局202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全区气象工作会议确定的气候变化重点任务,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
一、加强气候变化谋划部署,做好决策服务
(一)统筹全局气候变化工作。落实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积极参与自治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相关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好重点工作任务。深化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合作。
(二)围绕需求做好决策服务。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实施,开展气候变化领域热点问题追踪研究分析,针对粮食安全、水资源、生态环境、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以及黄河流域开展气候变化风险及影响评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推进基础性工作,强化气候变化科技支撑
(三)提升气候变化监测评估能力。推进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拓展气候变量观测,提高大气圈和生态系统要素观测能力。发展区台一体化的观象台研究型业务。推进全区卫星遥感综合应用体系,发展高分卫星数据应用,提高盟市级卫星遥感综合应用能力。
(四)推进气候变化关键科学技术研发。持续推进高质量气候数据集及产品建设。重组气候变化特色创新团队。推进气候变化有关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与实施。做好气候变化专项验收。参与完成第二次区域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决策者摘要的出版工作,做好报告解读与宣传。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气候变化监测公报和评估报告。加强碳通量数据应用,编制分析报告。
三、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做好生态文明气象保障
(五)加强生态监测评估。持续开展 “一湖两海”、察汗淖尔、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等生态脆弱区、敏感区以及京津冀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精细化动态监测评估服务。加强植被生态质量气象条件贡献率评价工作。推进荒漠生态气象科研业务服务一体化发展。
(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林草局合作,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联合预报和高火险等级的联合会商、联合发布工作。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火情遥感监测、精细化火场预报、火场人工增雨及灾后定量化评估全程化气象服务工作。
(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保障。应用国家气象中心开发的空气质量多模式集成产品,提高环境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持续做好大气自净能力评估、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影响评估服务。
(八)巩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能力。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系统本地化应用开发工作,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水平,继续做好重大工程、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改进风能太阳能预报技术,推进气候资源月季预测等业务能力建设,做好清洁能源气象保障服务。
(九)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完成试点旗县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全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开展中小河流、山洪和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
四、加强气候变化科普宣传与教育培训
(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科技活动周等重要科普宣传契机,加强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加强气候变化热点问题科普宣传,利用网络直播、微信公众号等线上传播形式,扩大气候变化科普宣传覆盖面。加强气候变化科研成果的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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