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法院个人工作总结3篇
大家在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后,一定都会认真对待这份工作岗位的,所以是时候都来写一篇工作总结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最新法院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2022最新法院个人工作总结1
-年,本人在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学习均有长足进步,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人民法院组织学习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为了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我能注重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平时我认真学习《四项规则》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规则,不断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为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参加电大法律本科的学习,并在本学年通过各项考试顺利毕业。此外,我还能加强体能锻炼,熟练掌握法警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立足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年上半年,作为一名驻基层法庭的法警,本人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值庭任务,维护正常的庭审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庭长及审判人员交办的送达及其他工作。下半年回到法警队工作,在短时期很快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大队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依照《四项规则》等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提押、值庭、临时看管、排妨、送达诉讼文书和协助民事执行等各项调警任务,不怕辛苦,毫无怨言。
四、遵守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在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当然本人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加求自己,改进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2022最新法院个人工作总结2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00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
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
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
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
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
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2022最新法院个人工作总结3
到-X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
(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
(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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