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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3篇

2022-05-06

当法院这段时间的工作结束后,大家在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时,是不是都能从中收获不少呢!那么工作总结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2022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1

20xx年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6月10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50件,结案688件,同比上升35.77%和10.61%,收案、结案均创历史新高。面对案件大幅上升,全院攻坚克难,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司法质效良好,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87%,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79%。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77件278人,审结123件168人,收、结案数同比上升63.89%和66.22%,结案率69.49%。判处罪犯188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侵财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7件,判处罪犯111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司法反腐高压态势,审结生效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5.79万元;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同比上升40%。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22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82人,对3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766件,审结484件,同比上升30.72%和6.14%,结案率63.19%,涉案标的2048.86万元。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在解决纠纷基础上,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58%。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37起,化解成功34起,调解率91.89%。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221件,促家庭和睦增邻里团结;依法审理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64件,解决争议标的830.4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办理“三七”种植、销售纠纷案件20件。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同比上升20%,结案4件,结案率66.67%。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经协调促成原告与行政机关和解撤诉3件,占已结案件的75%,较好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件,准予执行7件,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4件。

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93件,同比上升30.41%,结案70件,同比下降14.1%。结案率36.27%,实际执结率68.57%,执结标的535.11万元。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清理执结各类积案41件,结案标的836.7万元。依法采用拘留、罚款、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交通等部门联动,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查询当事人存款272件286人次,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16件次,扣划资金41.61万元,对11名“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留。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采用网上布控方法,寻找到被执行人5人,并对出现的1人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全案执行完结。

(二)强化窗口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立案信访大厅“门诊式”一条龙便捷服务机制,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91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1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推进上门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夜间办案、假日法庭、巡回办案和“双语”审判工作,深入案发地、纠纷地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巡回办案、送达、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诉讼服务。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了杨文英、杨正帮等有社会影响、多年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402人次,处理来信56件,无进京访、赴省访、赴州访和重复访等问题发生。同时,定期对办理案件进行排查,对涉诉信访苗头线索进行集中疏理,及时掌握动态,落实化解责任,认真抓好信访稳控。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狠抓案件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紧扣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管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并通报督促整改。共评查案件307件,编发审务信息通报2期,督促业务部门整改问题20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平稳的结案进度,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各项审判指标位居全州法院前列。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依托法院官方网站全面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办案程序、案件审判等司法信息,满足不同群体对司法公开的需要。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适时发布法院重大审判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开通手机短信推送服务、微博直播案件2件,扩大公开效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上网公布开庭公告219件、执行案件信息193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81份,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实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审理案件2件,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庭审1550余人次。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抓好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建设,提供诉讼文书样本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方便,给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当面为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坚持院领导轮流到立案庭坐班制,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360余人次,当场立案193件,立案率93.69%。

稳妥推进派出法庭试点改革。平远法庭是全州唯一一家、全省首批22家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之一。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足砚山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1+1+1”的审判模式确定2个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一系列措施,法官办案责任加强,缩短了办案周期,办案效率大幅提高,办理案件无一件上访、信访。自4月17日开展主审法官责任制工作以来,平远法庭两名主审法官人均办理案件23件,案件审理周期为20天,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0天,服判息诉率100%,无一件上诉。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制度建院”,制定、修改、完善《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三十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切实把审判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使队伍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确定每周四下午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3期,培训干警33人次,切实提高法官干警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积极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积极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2015年2月,民二庭庭长傅得斌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从严管理,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廉政建设制度》、《督查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廉政监察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等制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从严整顿院风院纪,建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进行专项检查24次,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保持对各种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态度。

加强司法保障基础工作。同步推进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审判法庭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装修装饰、水电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阶段,按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上联上级法院、下至派出法庭的专线通信、数据交换的法院专网,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做到裁判文书录入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完善信息查询系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司法政务管理等功能,全面提高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推进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系统建设,完成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在新建审判法庭建设专用的远程视频接访室。加大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公文的流转、审批和电子签章实现网络化、电子化,各类文件、材料的报送、下发均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的各项审议、评议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会议1次,讨论案件4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作用,组织陪审员培训提高陪审员业务素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6件。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办理、走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重点

20xx年上半年,砚山县法院在严格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县人民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院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官长期高强度办案,身心压力巨大,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半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为推进依法治县、法治砚山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严格公正执法,扎实推进法治砚山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民商事审判规范引导,行政审判依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高效执法,全力为砚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加强司法领域人保护。强化诉调对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共同进步。

(二)遵循司法规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定位,始终坚持县委领导不动摇,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始终坚持服务砚山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法治砚山建设和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平远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落实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涉诉信访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推进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

(三)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不动摇。深入推进“素质提升年”活动,从严管理队伍。狠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把“责任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在涉及原则性问题时,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把“业务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干警职业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职业准入标准,不断提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着力提升司法职业成就感、尊荣感;坚决执行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把有信仰、有原则、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作风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整治执法办案中的“六难三案”问题,在司法领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维护人民权益。把“纪律过硬”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营造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清廉环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四)深化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惠及更多群众。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群众对司法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发展实际的司法服务,在推进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积极推进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程,争取年底竣工使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案环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诉讼服务功能,优化诉讼服务窗口,认真做好诉调对接、立案登记等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以实实在在的措施,切实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延伸司法触角,拓展司法职能,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同时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努力改善司法条件和环境,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和诉讼负担。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五)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重点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布。完善“两个中心”和“三大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探索网上受理、查询、审批、办公、咨询、引导,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了解群众诉求的窗口、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更加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等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将陪审职能拓展到保全、送达、调解、执行和办案监督等各个环节,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公信度。

2022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2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xx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xx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x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xx年后新设立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x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xx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x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xx元,占资产总额34.7,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xx元,占总资产38.7。其中工程施工xxx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20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x元,其中应收账款为xxx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xx年期初14x元,本年6月增加xx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xx元,全年应摊销xx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xx元(报表利润xx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xx元(占资产总额的34.5)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x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20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子公司, 20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xx元,净资产为xx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

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x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3、检查中事务所普遍反映收费低的问题。如对审计业务所采取的招标形式,所看重的只是价格因素,而对其他因素的关注程度却较低,这就从客观上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使会计市场的买方与卖方权利更加不对称,地位更加不平等。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审计招标办法。

4、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的教育。建议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教育的培训,并作为培训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培训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如采取案例分析和专题研讨等方式,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执业中真正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责任观念。

2022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3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学习是进步的台阶,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一方面,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信念时刻保护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特别是参加区委党校在职干部理论培训期间,上课能认真听讲,领会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从没旷课或迟到早退。党校的学习使我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条理性。这也是我多年来坚持不懈养成的良好习惯,我从不抹牌赌博,很少闲聊,争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去。只要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其立法本意和法条内容,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了我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另外,我能在学习中做到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以发挥最佳的学习效果。到任后,我发现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原因,我院干警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底子较弱,但审判工作实际经验丰富,在实践工作中我十分注重虚心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请教。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经常提出有争议性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相互辩法析理,取长补短,以保证正确地适用法律,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区法院人少案多的状况与我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单纯性有着很大的反差。来区法院之后,如何完成好院党组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我经常思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想以实际行动感化、带动全院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为此,我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平等相处、果断干练、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四好”,即自已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党组成员委托的工作用心办好。因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我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自调入区法院后,我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期。庆幸的是,在刑事审判庭和审监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至今,全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已审结审判各类罪犯1000余人,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审理了xx为首、强迫卖淫团伙案件和以xx等为首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徒刑。针对xx市城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狂的情况,我院还审理了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68件,判处96人,狠狠地遏制了非法传销活动。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我们还审理了危险驾驶案件90件,对醉酒驾驶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软环境。

(二)量刑规范工作稳步推进。

我院是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完成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试点期间,我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并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我亲自参加并执笔拟定了《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程序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又四易其稿,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有关量刑规范化培训学习中,我不厌其烦,详细向他们解读量刑规范《试行意见》的操作要领。2010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10月21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和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培训学习《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会议期间,应市中院的安排我院以量刑规范的新模式对xx敲诈勒索一案开庭示范,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87件,占受理案件92%,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刑事审判格局有了三大改变:一是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改变了过去估堆量刑,经常会出现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加减乘除”的量刑统一标准,量刑过程公开、透明,更加规范、科学。二是通过量刑答辩程序,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对被告人刑事处罚如何量化,使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三是通过从轻情节的量化,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更积极,受害人满意效果显著提高。

(三)注重刑调法律社会效果。

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我在处理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从不把民事诉讼部分当作“附带”,始终把民事诉讼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急受害人之所急,想受害人之所想,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总是竭尽全力去挽救和弥补。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总是要求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反复多次地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有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丝毫的调解意向,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亲自进行调解,使95%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在刑事判决宣判以前得到调解并将赔偿款兑现。近三年来,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共为被害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受到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高度评价。例:在处理xx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xx因索债非法拘禁章xx致其跳楼身亡二案中,我与办案人员召集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的调解,最终使二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审监促进维稳和谐。

审判监督工作是一项既繁琐而又久抓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号称法院最头疼的老大难工作。日常面对的是对抗情绪激烈的申诉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有的甚至多次到省会、北京上访、闹访。我们所接触的申诉当事人既有心灵和肉体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也有“人人喊打”的犯罪分子,有时还有这些当事人的亲属临场助阵。在接待这些当事人时,我对“被害人和罪犯”一视同仁,以情感人,特别是在对待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时,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亲人对待,时时为他们着想,处处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接待这些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忍受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甚至对我个人不理解的委曲,把自已当成当事人的出气筒,强忍少数当事人的指责、谩骂、中伤,有时甚至是暴力威胁。几年来我在接待处理了汪xx、王xx、吕xx交通肇事案、陈xx被包xx过失致成重伤案,刘xx索赔案等涉诉缠访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没有一起因我们的处置失当而引发矛盾激化,通过我们鲜为人知的辛勤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遵章守纪,时刻保持清廉品德。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审判大权,法院工作接触的社会矛盾最为集中,法官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这个职业注定了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公众与舆论关注的质疑,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我院整体形象。为此,到任以来,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吃、拿、卡、要、派车、派钓、派玩”,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为”。在勤政方面,兢兢业业干好每件事实,不追求干大事,但求干实事。在工作中我能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姿态。在个人品德方面,我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挚友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工作时间之外不赌博,不汹酒、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四、扬长避短,再创新年度工作新辉煌。

近几年来,承蒙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亦有一定的提高,但这些并未给我带来的丝毫的成就感和轻松感,心情反而愈觉沉重,感觉工作还不尽人意,工作中大多是忙于应付,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缺乏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共产党的标准和组织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党组其他成员相比,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勤奋学习;注重积累经验;注重锻炼能力;注重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扬长避短,为审判工作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忙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主角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用心进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透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

一是用心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

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潜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透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透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资料。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务必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

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用心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一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状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始终认为要干好每一项工作,就要象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一年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既要亲自书写、打印、校改,还要自己报送,有时材料多、

要求急,自己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元至十一月份共编写信息(简报)期,其中被省高级法院采用数为期,被市各级信息(简报)采用余期,为宣传我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持续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一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

二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忙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三是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简单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工作起来始终不能称心如意,不如别人游刃有余。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既要想领导之所想,也要想领导之未想。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个性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必须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煅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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